吉林市科协出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3-03-04 09:48:39
近日,为大力改进工作作风,高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针对信息宣传工作中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应报未报,深度挖掘不足,经验总结不到位等情况和问题。吉林市科协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管理体制建设、日常监督检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三个方面提出了做好科协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
《意见》对加强系统信息宣传管理体制提出,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农技协、机关各部室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指定一名同志为本单位的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市科协各部室及直属单位按分工分别负责各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江城公众科学网》站实施分版块部门直管。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单位信息发布的审核负责人。各单位(部门)对应的上级主管其他媒体由所在单位(部门)自己报送,若发表报组宣部备案。各县(市)区、开发区科协单位相关信息的申报按省科协的有关要求,可直接上报省科协,但必须同时上报给市科协,否则不计入年终信息宣传考核。建立深度信息工作站点制度。依托吉林市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和吉林市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在工程技术类、卫生技术类、农业技术类、科技研究类及自然科学教育类5类科技工作聚集单位,建立我市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和市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分站,以推动决策咨询及科技工作者状况等深层信息报送工作。年终市科协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优秀试点单位表彰奖励。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市科协系统将采用计分方式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年终将按照各单位得分多少分别在各系统中进行信息宣传工作的排名,并对前三名进行表彰。同时,将根据计分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相关的信息作者的稿费标准并支付稿酬。对报送信息出现失实、不及时等现象的单位或部门要进行扣分。信息报送还将与奖惩与评先挂钩。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至少要获得信息宣传得分100分以上,党总支、办公室合并按一个部门统计完成量。年终低于100分的单位主要领导和信息员年终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信息分析会制度。由组宣部定期邀请市委办公厅、江城日报信息宣传专家到科协机关开展信息员业务基础培训,并对发表的信息进行讲评,提高信息员写作的水平。聘请组织专家及时总结科协系统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建立信息发布快速通道,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建立市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宣传排行榜。每月初,组宣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各部门、各单位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在网上和Q群对上月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发布及内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估。年终由组宣部对全市科协系统信息宣传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市科协党组进行考核。
《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吉林市科协系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将进一步促进吉林市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麻鹏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