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2016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协学会部

2016-12-05 10:58:28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按照《吉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要求,省科协将深入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打造40个示范学会,培育30个特色学会,同时引导活动不能正常开展、运行能力弱、社会认可度低的学会有序退出。为全面了解和量化评价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的工作情况,依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评价办法》,省科协拟开展2016年度学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凡业务主管单位为吉林省科协、2015年度年检合格的省级学会,均需参加2016年度评价工作。

  二、评价依据

  依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评价办法》进行。

  三、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7年1月16日前,学会上报相关材料,包括:

  (1)2016年度学会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工作成绩、综合数据、典型事例、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纸制一式1份,同时抄送电子版。

  (2)《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表》(附件1)。纸制一式1份,加盖学会公章。

  (3)《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表需附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为验证《数据采集表》数据可靠性,学会还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数据将不被采用。

  2.2017年2月底前,在吉林科技网公布评价结果。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评价将作为打造示范学会、培育特色学会的重要依据,各学会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积极参与评价工作。

  2.学会上报的各项材料,要求事例、数据翔实,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

  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各项材料报送时间均截止为2017年1月16日,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4.不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学会,2017年度不得申报吉林省科协相关项目。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雯頩 徐畅;

  联系电话:0431-85261379;

  电子信箱:kx1411@163.com。


  吉林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任远;

  联系电话:0431-85261411,85682025(传真)。

  附件:

  1.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表.doc

  2.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表需附证明材料目录.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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