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青团吉林省委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协组宣部

2017-10-10 11:05:26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中省直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人事(干部)处,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获奖者中评选“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将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被推荐人选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被推荐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人选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人选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和推荐渠道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我省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5名。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

  (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可推荐本地区人选2名;

  (二)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人选2名;

  (三)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人选2名。

  我省候选人推荐人选将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的方式从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中产生,经省人才领导小组审核后,将于10月31日前报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长白山学者计划”和“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入选者或获得者重点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较多的,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三)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拟推荐的人选,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共同提出人选,经本级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被推荐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其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推荐表中所在单位意见中需对被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书面材料报送至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宣传部);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请于10月18日前寄达。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通过省里评选正式确定为候选人的,需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电子材料,并于10月25日前填报完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收件单位: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联系人:于海朋

  联系电话:(0431)85682272 85261318

  电子信箱:yuhaipeng66@126.com

  收件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省科协组宣部

  邮政编码:130021

  附件: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docx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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