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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科普服务中心
2018-08-31 00:00:00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培养我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回应全省广大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认定方面的强烈愿望,根据《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普心字〔2015〕2号)精神,省科协和省农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为确保评定工作科学、规范和顺利开展,省科协和省农委成立了吉林省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现就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目的,以规范和促进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完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以“立足公益、服务农民,联合协作、齐抓共管,坚持标准、客观公正,扎实有效、有序推进”为原则,严格按照《全省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细致、积极有效地做好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各个环节的工作,使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走上持续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完善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组织工作体系。成立省、市、县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聘请专家组建省高级农技师、市(州)中级农技师、县(市、区)初级农技师评定委员会。
(二)有效运行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流程。从宣传动员、填表申报、基层推荐,到县、市、省各级受理申报、逐级评议与推荐,再到省、市、县逐级工作核查、结果公示、审批发证等环节,建立全套标准机制,并按照申评材料标准化模版、参评人情况立档管理、评定工作数据库建设、配套政策制定与施行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实行。
(三)完成全省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全省拟评定高级农技师50人左右,中级农技师450人左右,初级农技师4500人左右。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2018年8月初至8月中旬)。成立吉林省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省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下发通知。
(二)宣传发动,部署落实(2018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各市(州)、县(市、区)要尽早成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做好具体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做好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的宣传动员。同时,筹建好相应的中、初级农技师评委会。
(三)县级开展申报和评定工作(2018年9月下旬至11月末)。基层农技协、村民委员会和乡镇相关部门组织农业从业人员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报送到县(市、区)评定工作办公室。县(市、区)评定工作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汇总和分类后,拟评定为初级农技师的申报材料,提交本县(市、区)初级农技师评定委员会评定,评定结果公示后,由县(市、区)科协和农业局共同批准并颁发证书。对拟评定中、高级农技师的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初级农技师评定委员会审评后,报送市(州)评定工作办公室。
(四)市(州)开展评定工作(2018年12月初至2019年1月末)。市(州)评定工作办公室对县(市、区)评定工作办公室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分类后,拟评定为中级农技师的申报材料,提交本市(州)中级农技师评定委员会评定,评定结果公示后,由市(州)科协和农委共同批准并颁发证书。对拟评定高级农技师的申报材料,经市(州)中级农技师评委会审评后,报送省评定工作办公室。
(五)省级开展评定工作(2019年2月初至3月末)。省评定工作办公室对市(州)评定工作办公室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后,提交省高级农技师评定委员会评定,评定结果公示后,由省科协和农委共同批准并颁发证书。
(六)督导核查(2019年4月初至5月末)。为确保各级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顺利进行,省、市、县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办公室在做好本级评定工作的同时,还对下一级评定推荐工作负有督导核查责任,即省对市、市对县、县对基层农技协及村镇推荐评定各环节的工作情况,依据《通知》要求适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核查工作在评定工作后集中进行。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事关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也关乎广大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热切需求,因此,各级科协和农委要主动争取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为评定工作提供所需经费及人力物力保障,有效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统筹规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真正把这项事关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二)大力宣传,深入发动。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农业从业人员主动参与专业技术能力评定,赢得社会支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社会氛围。要切实依托农技协组织体系和村镇领导及科技骨干,深入乡村开展宣传发动和具体申报事宜的培训指导,确保广大农民科技人员涌跃参加到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中来。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各级科协和同级农业部门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作为共同的事业齐抓共管,同时要进一步争取宣传、牧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广泛支持,注重发挥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配合有力、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指导,严格标准。结合我省首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的经验,各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并进行整改和纠正。尤其是评定环节的工作,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搞人情交易,必须确保评定质量和社会信誉。
联系人 :魏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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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省科普服务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1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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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吉林省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