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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10-25 09:00:00
为提升全省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按照省财政厅、省科协《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分配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资金分配本着统筹规划、定向扶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方向与我省科普事业发展规划和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任务紧密结合,与鼓励“科普中国”APP推广和推动基层科协换届工作优秀单位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普事业发展。
二、资金分配方式
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按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主要依据各县(市、区)2017、2018年科普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的9项主要分配因素,认真开展绩效目标量化考核和赋分,并着重支持科普中国APP注册人数排名靠前(截至2018年10月8日)和2018年已换届或已确定年底前换届的基层科协,支持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至7万元。2018年吉林省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分配名单见附件1。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科协《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中国e站建设及开展相关科普活动。项目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
四、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科协要以本项目为契机,充分利用社区、学校、乡村等现有条件进行合作共建,并开展相关科普活动。具体项目实施单位需填写《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合同书》(附件2),于10月26日下班前上报至省科协科普部。项目完成后,省科协将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及工作效果进行抽检。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协收到资金后,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政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3.注重绩效,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在当地起到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联 系 人:梁雪松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8568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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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