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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12-21 16:20:00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加强全省基层科协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经省科协第七次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决定对部分县(市、区)科协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专项扶持,现将2018年省科协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资金分配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一)统筹规划,定向扶持。资金的使用与我省科普事业发展规划和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任务紧密结合,定向扶持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权限和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做到公平公正,相关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专款专用,注重绩效。加强资金财务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二、资金分配方式
主要根据各县(市、区)2017、2018年基层科普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的9项资金分配因素,认真开展绩效目标量化考核和赋分,并着重支持科普中国APP注册人数比较靠前(截至2018年11月30日)和2018年已换届或已确定年底前换届的县(市、区)科协。
三、资金使用范围
此次下拨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科普画廊建设。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
(一)各有关县(市、区)科协收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前期实施相关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项目实施期限、信用评估、票据真伪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零风险。
(二)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政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形成国有资产的,按规定纳入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三)注重绩效,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在当地起到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赵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