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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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科协学会部
2020-04-13 14:07:04
为进一步吸引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原创性学术创新和创作,逐步打造具有鲜明特点和高端水平的科技专著品牌工程,吉林省科协决定实施2020年吉林省优秀科技专著资助计划。现将2020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和额度
项目经过公开发布、接受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入选项目公示、确定入选项目的程序,采取最高限额资助的方式。本年度计划择优遴选不超过5部专著,并为每部专著提供一次性出版(排版、设计、编辑、校审、版税等相关费用)经费资助,费用在4万元以下的按实际发生额支出,费用在4万元及以上的资助4万元,不足费用由申报者自行解决,必须保证专著公开出版。
二、资助范围和条件
吉林省科技工作者完成的理、工、农、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工程技术类的优秀科技专著。
(一)申报人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吉林省工作;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
3.须为专著的第一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原则上不得多于4人。若为多人,须出具其他著作权人签署的同意申报资助的意见书或委托书);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35周岁以下的予以适当倾斜。
(二)申报专著条件
1.须已完成初稿但尚未出版,具备较强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版面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0万字。
2.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3.基础研究类专著须在理论上有新发现、新观点,或在方法上有新突破,或在实验上有重要创新;应用基础类专著须具有独到见解或构成新颖体系,在生产技术领域应用有重大前景;工程技术类专著须成果已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综合性科技专著须对开拓新领域、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有重要意义,有重要积累价值或有传播价值。
4.下列专著不在资助范围:译著、论文集等汇编作品、未作修订的再版作品以及教材、工具书、专题报告、说明书等。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所需材料。申报人填写《吉林省优秀科技专著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书》,邀请同领域两位不同工作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评价意见,经工作单位同意申报并盖章、有推荐权的推荐单位盖章或推荐人签字后,打印一式7份;专著初稿全文双面打印1份;每位主要完成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2.推荐、申报渠道。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扩权强县试点市科协,各高校科协可作为推荐单位,每单位限推荐1部专著;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省科协主席、兼职副主席、常委、名誉主席、荣誉委员可作为推荐人,每人限推荐1部专著;符合条件的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可每人直接申报1部专著。
3.申报数量。同一申报人仅可申报1部科技专著,且不可多渠道重复申报。
4.材料提交。申报人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上述纸质版材料和《项目申报书》、Word版本专著文稿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如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间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遴选方式和流程
(一)遴选机构
设立吉林省优秀科技专著资助计划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申报专著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资助专著。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吉林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遴选流程
1.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评资格。
2.评审。2020年5月20日前组织评审。评委会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以讨论加投票的方式确定拟资助专著。
3.公示。拟资助专著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入选专著名单。
五、项目资助和管理
1.为确保专著质量,由省内具有专业资质、专业团队的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资助对象签订出版合同。
2.省科协凭出版合同,向入选专著申报人所在单位拨付资助经费。
3.获得资助专著须遵从吉林省科协统一装帧设计,在年内完成出版。因书稿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出版,受资助人须及时向评委会办公室提交延期出版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21年5月31日。期满仍未完成,评委会办公室将取消其入选项目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受资助人存在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评委会办公室将依程序收回资助资金,取消其今后申报吉林省科协项目的资格,并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联 系 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蒋宏博
联系电话:0431-85261411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130021)
电子邮箱:kx1411@163.com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牛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