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中央与省级资金分配和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20-04-14 14:19:35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各县(市、区)科协: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发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强全省基层科协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根据省财政厅、省科协《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在征求各地实际需求基础上,省科协联合省财政厅对我省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分配。专项资金共计8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74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目前中央财政拨付资金745万已经提前下达,具体文件请参见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9〕923号)。现就资金分配及使用要求说明如下:


一、资金分配方式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按照“奖励先进、定额补助、定向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使用和管理。一是根据各市县20182019年基层科普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的9项资金分配因素,认真开展绩效目标量化考核和赋分,确定资金分配的档次。对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给予适当倾斜,支持额度控制在正常核定额度的20%以内,对个别还未完成2018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任务的县(市、区)停止申报2020年项目。在此基础上,扣除已提前下达的中央拨付资金,对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根据项目补助标准(最低3万元),采取取整的办法确定补助额度。二是组织各地根据匹配额度申报项目,省科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结合各地申报项目情况,最终提出资金分配建议。资金分配方案请详见附件1。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典型奖补


资金支持的重点为基层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资金的管理方式、开支范围要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171号)要求进行。


(二)科普中国e站建设


科普中国e站主要分为社区e站,乡村e站,校园e站三种。在各地建设科普中国e站,需要投入资金的有科普中国e站的硬件(如大屏、微机、路由器等)购置费用,开展活动的费用(专家费、活动奖品费等),科普中国e站标识制作费用等。


(三)“科普中国”互动点播频道推广


2020年省科协将继续发展“科普中国”频道在农村、社区的受众面,积极向乡村、社区推广“科普中国”频道建设。下拨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一体机(电视加机顶盒)、电视、机顶盒费用,商户接入费用,服务费用。实施过程请各地科协与当地吉视传媒分公司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意见后实施安装。


三、相关要求


1. 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监督等要严格依照省财政与省科协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吉财教〔2018〕386号),确保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资金使用零风险。


2. 各地科协收到资金后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设计、实施相关工作,认真填写《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并于2020424日16:00上报至省科协科普部(纸件盖章页一式三份、电子版),此表将作为各地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待省科协对各地上报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后,将下拨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


3. 根据工作需要,省科协将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对各地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工作绩效、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人:省科协科普部 梁雪松


联系电话:0431-85685330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602


邮    箱:jlskxkpb@163.com


附件:


1. 2020年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中央与省级资金分配方案


2.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合同书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牛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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