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院士专家部

2021-01-12 16:19:20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各高校、企事业单位科协: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和中国科协工作部署,2021年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已经启动。吉林省科协负责我省推选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各省级学会、市(州)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要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吉林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推选。

 

每个推选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有关推选单位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二)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五)省外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推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推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机构。参照《吉林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要求,各推选单位应成立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等机构。

 

(二)制定工作方案。推选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选工作。

 

(三)推选人选。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

 

(四)审核材料。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推选单位负责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组织评审。由推选专家委员会采取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被推选人。参加投票的专家应超过推选专家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人选,方有资格向省科协推选。

 

(六)报送结果。推选结果报送吉林省科协。

 

四、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推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各市州科协、长白山管委会科协要主动联系沟通本地党委人才工作有关部门争取支持,拓宽渠道、扩大视野,充分动员本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举荐优秀人才。

 

(四)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推选单位应提交如下推选工作材料,每份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纸质件1份。

 

2.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须按照“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详细说明工作思路、针对性举措、落实情况及公示情况等)纸质件1份。

 

3.光盘1张,内容为以上材料电子文件。

 

(二)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1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被推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3.材料请于2月19日前报送至省科协院士专家工作部

 

六、联系方式

 

人:于海朋

 

联系方式:0431-85261384,13630581863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协610室

 

   编:130021

 

附件


1.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牛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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