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组人部

2022-01-05 14:55:42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科协,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协,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驻省中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要求,现将做好我省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吉林省候选人提名名额为15名,从各地各单位提名人选中择优产生。

 

(一)各市、州科协,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协可提名本地区人选2名;

 

(二)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人选2名;

 

(三)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提名人选2名;

 

(四)驻省中直各有关单位可提名本单位或本系统人选2名。

 

提名人选为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不占用各地各单位提名名额。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再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从其他渠道提名。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提名单位联系省科协获取“推荐码”,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登陆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用“推荐码”注册并登录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附件材料只需要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提名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

 

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5份。提名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名单位意见”栏无需填写和盖章。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书面材料由提名单位于2022年3月2日前报送或寄达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无效。因提名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提名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五、联系方式

 

收件单位:吉林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0431)85261418

 

电子信箱:jlkxzr@163.com

 

收件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省科协805室

 

邮政编码:130021

 

附件: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docx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x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x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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