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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22-01-21 11:36:49
各省直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梳理、总结和交流“十三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成效和实践经验,培树宣传典型,结合科普领域各方面生动实践,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省科协决定开展“十三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典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案例。
二、征集标准
(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集体典型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农民科学素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社区科普益民工程、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产业助力工程、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科协系统“三长”配强配齐,近5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个人典型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 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农民科学素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社区科普益民工程、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产业助力工程、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 截止到2021年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5. 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
(三)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典型案例
案例应充分体现各地各单位“十三五”时期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显著成效,侧重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科普信息化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青少年科学教育、基层科普能力提升、科普助力脱贫攻坚、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组织机制建设等方面创新做法与经验,具有启发和借鉴价值。
三、评审程序
省科协负责组织评审工作。首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之后组织专家进行终评,确定最终入选典型名单后通过吉林科技网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本领域、本地区广泛、充分挖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优秀典型,认真准备事迹材料,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的集体典型需在上一级主管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个人典型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对有无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核实,无异议后进行报送。
2. 事迹材料文字描述重点突出,引用的资料、数据、涉及人物名称等信息真实准确,1500字以内。
3. 可提供有关照片,照片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10幅以内)不限,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大小不低于1M,照片配备简要文字说明。
4. 市(州)科协可推荐集体5个、个人10个、典型案例5个,其它单位可推荐集体、个人、典型案例各3个。入选典型将汇编成册用于交流,并通过有关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
5. 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集体典型推荐表(附件1)、全民科学素质个人典型推荐表(附件2)、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3),每份推荐表可另附事迹介绍材料,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请邮寄至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管 欣(0431)85261306
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602室
附件: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