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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22-08-29 14:59:32
吉全科实施办发〔2022〕4号
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按照《吉林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吉全科实施办发〔2022〕1 号)安排,推动科普大联合大协作,强化部门间“双边、多边”合作,鼓励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纲要办)将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重点项目资助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资助扶持项目分为科技热点及应急科普宣传、智慧助老行动、科学素质建设特色活动、传统科普资源开发成果和新媒体微视频创作成果五个类别。
(一)科技热点及应急科普宣传
针对社会科技热点事件(如热点科学现象、重大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活动等)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公共卫生事件等),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解读式、回应式科普宣教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对科技热点事件和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的认识能力和应对能力。
申报科技热点及应急科普宣传项目需认同本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省纲要办应急科普工作体系,能够针对省纲要办科技热点及应急科普宣传所需及时开展工作,自行并向省纲要办及时提供不少于2个原创类科普宣传文章或短视频、电子海报等宣传资料,省纲要办将在有关媒体平分推送传播。
(二)智慧助老行动
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年科技大学、开放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智能技术知识和健康生活科普讲座、培训和活动等,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和健康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困惑,引导帮助老年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服务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提升。
申报智慧助老行动项目需开展针对老年人科普讲座至少5场,制作播出原创科普宣传短视频10个,线上线下覆盖社区20个以上,覆盖老年人超过1万人次。
(三)科学素质建设特色活动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实际,围绕科技前沿、疫情防控、绿色环保、碳达峰碳中和、健康生活、创新创造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开展的科普宣传、科普讲座、技能培训、知识竞赛、咨询服务等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的科普活动。
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纲要工作,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主题,切实服务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应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符合公众需求,方式方法灵活,吸引公众广泛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特色活动项目要提供科普活动的图片,开展活动所发放的宣传单、宣传手册、书籍、科普光盘及相关媒体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等。
(四)传统科普资源开发成果
突出各成员单位专业特色、发挥行业优势,围绕社会关注热点、群众生活急需、创新现代科普以及推动科普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发适宜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普及等活动的科普资源。主要包括所编创的各类原创性科普图书、科普挂图、科普宣传画等,开发的科普展教具、科普资源包等科普资源成果。
申报传统科普资源开发成果项目要提供开发作品的实物,完成周期在2021年11月—2022年10月期间完成,整套开发成果作为一个申报项目。
(五)新媒体科普微视频创作成果
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实际,围绕推进新时代科普信息化和现代化,促进科技与文化相融合,加快推进新媒体、自媒体的科普传播,原创的适宜新媒体传播使用的科普动漫、科普数字影视短片、科普微视频作品等。
申报新媒体微视频创作项目要提供科普动漫或科普数字影视短片、科普微视频作品不少于5个,每个作品时长2-5分钟,视频类作品的画幅为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同时需有播放传播情况大数据截屏佐证,视频创作成果省纲要办将在有关媒体平台推送传播。
二、资助扶持额度
对入选的科技热点及应急科普宣传给予1万元的资金资助;智慧助老行动给予1万元的资金资助;科学素质建设特色活动给予0.5万元的资金资助;传统科普资源开发成果给予0.5万元的资金资助;新媒体科普微视频创作成果给予0.5万元的资金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各成员单位及所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对近两年已参与申报并获得资助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对积极参与省纲要办主办的大型科普活动的申报单位优先扶持。
(二)申报名额。原则上每个成员单位每个类别申报不超过1项,总量不超过5项。同一项目只可申报选定一个类别。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各项目申报单位请登录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www.oksanjose.com)“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一式三份报省纲要办,并同步将申报书Word版(以“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报送至电子邮箱,各类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或省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不得申报。
四、项目实施
(一)省纲要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择优确定资助扶持项目,并对项目执行予以资金支持。入选项目执行单位需与省科协签订项目合同书、开具吉林省内增值税普通发票,由省纲要办按照省科协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拨付资金。
(二)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入选项目资格并追缴项目资助扶持资金。对资助扶持资金须详列预算使用及测算依据,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入选项目单位要将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省纲要办,省纲要办将跟踪项目执行情况并进行验收。入选项目单位于 2022年11月15日前报送项目总结、经费决算书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其中科普资源开发成果新媒体微视频创作成果需另附文字脚本和视频存储光盘或优盘。
(四)如入选项目单位未按项目申报书完成项目任务,省科协有权追缴资助扶持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省纲要办联系人:管 欣 刘晓宇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0431-85261362
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255号(省科协科普部602室)
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
附件:
吉林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代章)
2022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