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22-11-03 16:23:54

吉科协发普字〔2022〕13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吉林省科协2022年科普工作要点》安排,促进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省科协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重点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吉林省科协“科技之冬”系列活动

 

项目内容:在今冬明春“科技之冬”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包括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倡导文明新风,开展健康卫生、防灾减灾、保护环境、食品安全等科普宣传,配合基层科协组织群众实名注册“科普中国”APP信息员,提高群众科学素质;举办线上线下交流培训活动,着力培育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助力我省农业人才振兴;重点围绕黑土地保护、“千亿斤粮”生产工程、“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开展科技服务,助力我省农业产业振兴;结合现代种业、科学用肥及科学备春耕等开展科技服务,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大棚、基地等生产一线解决问题,服务基层实际需求。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2023年4月

 

项目数量与经费:

 

(基层农技协申报)10项×1万=10万

 

(省级学会、涉农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申报)5项×2万=10万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基层农技协、省级学会、涉农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可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根据以上项目内容,有选择性地设计开展项目活动,并与服务对象所在地科协协同开展。申报单位应熟悉农村科普工作,具备项目组织实施条件。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每个项目单位须举办不少于4场(期)活动,服务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之内报送2000字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决算单等材料。

 

联 系 人:梁雪松  张  正

 

联系电话:0431-85685330

 

(二)吉林省科协科技志愿服务“科普大讲堂”活动

项目内容:组织科技志愿服务队的专家志愿者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以举办科普大讲堂等形式,围绕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健康等主题,对接群众需求,开展精准服务,提高社区群众享受科普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助力社区群众科学健康文明生活。具体包括以下5个专题:

 

  1.  防灾减灾专题。结合我省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灾害特点,讲解相关科普知识,帮助社区居民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2. 公共安全专题。讲授消防安全知识,如火灾、燃气应急知识、应急疏散逃生知识,信息安全,出行安全等,以达到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科普效果。 


3. 环境保护专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光污染、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知识科普,引导社区居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4. 食品安全专题。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增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5. 医疗健康专题。围绕老年人常见病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提高社区老年人疾病防治能力和应急自救能力。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2023年6月

 

项目数量与经费:5项×2万=10万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且需在中国科协志愿服务平台登记。申报单位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科普工作经验和社区工作经验,能够与服务社区所在地科协协同开展相关工作。申报单位选择其中一个专题申报,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一个专题活动至少覆盖5个社区,服务覆盖群众不少于2000人次,产生良好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之内报送2000字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决算单等材料。

 

联 系 人:管  欣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三)全省基层科协科普工作情况调查

 

项目内容:针对全省9个地区60个县(市、区)科协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科普队伍建设情况、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科普经费情况、科普项目执行等开展调查,包括调查方案设计、数据采集分析、线上线下工作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撰写调查报告等,全面了解全省基层科协科普工作现状,提出对策建议,为推动全省基层科协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2023年6月

 

项目数量与经费:1项,25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统计调查的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科协系统科普领域工作情况,具备项目组织实施条件。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之内报送2000字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决算单等材料。

 

联 系 人:管  欣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二、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 请登陆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2. 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或省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同一法人单位申报每个类别项目不得超过1项,一经受理不再调整。如有协作单位,须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 各申报单位于11月14日前上报纸质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5份),同时上报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至省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文件名标注为“(申报类别名称)重点科普项目申报书”;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4. 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按省科协财务要求限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经费由省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实施

 

1. 项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 项目承担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相应资金。项目经费预算仅列支省科协项目经费,并详列测算依据。项目经费包含为完成申报任务规定的内容及范围并达到质量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省科协就申报任务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3. 项目承担单位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4.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省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图片、信息发布情况、项目总结、经费决算等资料。

 

5. 如项目承担单位未按协议完成项目任务,省科协有权追缴项目拨款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重点科普项目申报书.docx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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