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23-08-09 15:14:16

吉科协发普字〔2023〕8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要求,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科普资源,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高质量科普公共服务,推动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根据《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协发普字〔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将组织开展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均可申报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与认定。

 

(二)我省原有的131家2019-2022年度吉林省科普工作示范基地认定已到期,均需重新申报。

 

(三)我省已被中国科协命名的30家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不必走推荐程序,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科协。

 

(四)各推荐单位名额分配数量详见《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 推荐。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系统内管理的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单位。各推荐单位负责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和《办法》所附《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申请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单位或机构可选择相应推荐单位中的一家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

 

2. 初评。省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 终评。省科协组建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 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协命名“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并颁发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推荐责任。各推荐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部门、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严格认定标准。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了解相关要求,对照《办法》指导督促申报单位改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以认定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为契机,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基层科普工作模式和样板,提升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三)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部门单位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申报单位的“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pdf版)材料一并报送。各市(州)科协负责对基层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含排序名单)形式上报省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省科协科普部 胡国春 赵希睿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85685330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602室 省科协

 

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

 

附件:


1. 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7日

 

参考原件:吉科协发普字(2023)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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