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第一批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24-03-22 09:17:27

吉科协发普字〔2024〕2号


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要求,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科普资源,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高质量科普公共服务,省科协于2023年8月开展了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认定工作。首批共有233家“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获牌,在社会各界引起积极反响。

 

为进一步扩大科普教育基地规模,推动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省科协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将继续对当前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明显,科普作用、研学潜能效果显著,能够面向社会公众长期、稳定开放,符合《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的场(馆)所、园区等单位,开展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第一批补充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近年来无社会和网络负面新闻或不良影响,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均可申报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与认定。

 

二、推荐与认定程序

 

1. 推荐。依照《办法》规定,各推荐单位负责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申请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单位或机构可选择相应推荐单位中的一家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

 

2. 评审。吉林省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后,组建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3. 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林省科协命名“2023-2027年度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并颁发牌匾。

 

三、相关要求

 

各推荐部门单位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申报单位的“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纸质装订成册,如有视频等无法打印材料请刻录光盘)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材料一并报送。各市(州)科协负责对基层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含排序名单)形式上报省科协科普部。

 

附件: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联 系 人:胡国春 0431-85261306

 

电子邮箱:2549023271@qq.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科协 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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