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10-24 10:51:57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近年来,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协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群团的优势,团结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教兴省事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科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的作用,推动我省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公务员局、省科协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州、县(市、区)和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及直属单位、所属团体,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市州、县(市、区)和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及直属单位、所属团体的在职人员和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专职学会干部。
  
  (二)表彰名额
  
  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其中市州、县(市、区)和长白山管委会科协5个,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5个。全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20名,其中市州、县(市、区)和长白山管委会科协12名,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8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作风过硬,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桥梁纽带作用,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科教兴省、人才兴业、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等方面成绩显著。
  
  2.在开展学术交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型吉林建设方面作用突出的;
  
  3.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在科协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科协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立足岗位,勤奋敬业,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科协系统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建言献策等活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促进创新性成果转化和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3.扎实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在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在科协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统一组织,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可各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2名候选先进工作者,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各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1名候选先进工作者,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原则,副厅级以上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领导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20%,推荐对象为领导干部的,上报前要征求同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在上报前要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填报《吉林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吉林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连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四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吉林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吉林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励证书,享受市州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和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评选推荐。为了搞好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省公务员局、省科协专门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宣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于海朋 贾振宇

  联系电话:0431-85261318 85682272(传真)
  
  通讯地址:吉林省科协组宣部(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邮编:130021
  
  电子信箱:skxzxb@163.com
  
  附件:
  
  1.全省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doc
  
  2.吉林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doc 
 
  3.吉林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doc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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