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2016-06-28 10:16:53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各县(市、区)科协:
  
  由中国科协、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实施以来,在带动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生产劳动技能,提升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教育和引领居民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习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夯实了思想文化基础。为进一步发挥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落实、使用到位并发挥其应有作用,省科协决定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3-2015年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励的获奖典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及获奖典型所在县(市、区)科协“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选拔推荐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科普基础工作方面。各级科协及获奖对象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中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否在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是否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是否上墙公示,相关的科普画廊、科普墙报、科普图书室、科普培训室及科普视频终端等科普设施是否完备。
  
  (二)资金使用方面。重点检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印发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有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获奖典型获得奖补资金后,是否严格按照申报时所填报的《专项资金预算表》进行支出等。
  
  (三)示范引领方面。获奖典型在获得国家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励专项资金后,在继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科普示范作用和辐射推动作用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获奖个人在领富、帮富、带富方面都发挥了哪些具体作用。
  
  三、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日-30日。各市(州)科协协同各县(市、区)科协对所辖地获奖典型进行检查。省科协将组成检查组对全省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式
  
  各市(州)、县(市、区)科协的检查方式由本级科协自行决定。省科协将从每个市(州)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随机抽取“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获奖典型1-2个进行抽查并检查获奖典型所在县(市、区)相关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检查是我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以来第一次全省性大型检查,不仅仅是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的检查,而是对各地多年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关系到今后各地“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的信誉、地位和政策待遇,各市(州)科协要制定好本地区检查方案,抓好落实。
  
  (二)完善机制,改进工作。各级科协及相关获奖单位和个人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切实认真梳理本地、本单位“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那些与申报评奖条件不符,特别是硬件基础性建设有明显缺欠的,要抓紧整改,确保补齐到位不缺项。对于省科协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仅要取消其获奖称号,追缴奖金,还要对其所在县(市、区)科协通报批评,并暂停其继续推荐参评的资格。
  
  (三)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科协要将辖区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于8月10日前反馈省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梁雪松 王新安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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