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2018年)项目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协

2017-04-27 10:46:40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为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扶持机制,助力青年科技人才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拓展交流渠道,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热情,发现和扶持有望成为未来科技领军人物的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吉林省科协决定实施“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现将“托举工程”(2017-2018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31日。
  
  二、资助年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资助期限为2年,原则上每期托举资助10人,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三、被托举人选条件
  
  1.32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具有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会员资格;
  
  3.在科研一线,从事领域和研究内容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和我省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生命科技、新材料、光电信息、制造技术、资源环境和基础学科等;
  
  4.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科研潜质,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已经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各类国家人才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作为被托举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具体要求详见《“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省级学会填写《“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附学会推荐资格证明材料,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件)。
  
  纸质文件应为A4开本的计算机双面打印稿,一式10份并附电子版,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签字、盖章页只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有效。
  
  3.省级学会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吉林科技网(www.jlst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马宏   85682025
  
          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张雯頩  85261379
  
  电子邮箱:kx1411@163.com
  
  附件:

  附件1《“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doc

  附件2 ”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结项报告.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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